我是河东区大桥道房管楼48号居民,去年我小区进行了违章建筑的拆除和地面重新铺装,居住环境得到很大改善。近日,楼下一户新搬迁住户借装修之机,私自将自己窗口外区域用铁栅栏围起,并从窗口接出一间小屋。围起的部分不但占用了公共空间,影响居民正常出行,而且堆放杂物,有一定火灾隐患,极大影响了周围环境,与和谐社区的创建很不协调。我楼居民虽向所属街道居委会反映了该问题,但过去二周仍无人理睬,因此特向区内反映。请区政府在以下几点给予答复:
1、此事责成负责的部门、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
2、承诺实地勘察的时间。
3、承诺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小区原有环境的最后期限
尊敬带顺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落实处理。区综合执法局已派执法人员于12月23日上午到现场进行勘察,经勘察发现,在大桥道房管楼48号楼1门新搬来的居民,利用装修之机,在一楼窗外搭建了面积3平方米的小屋,又用铁护栏将小屋圈了起来,圈占约6平米。但执法人员在现场没有找到相对人,只有两名装修工人,向其了解情况,只知道房主近来一直未露面,执法人员已责令工人停工,并想办法与房主联系,以便对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如您想具体询问此问题情况,可与河东区综合执法局热线24342959继续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