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在此想咨询两个问题,谢谢。
一、车船税的缴纳,不知道这个问题应该咨询交管局还是地税局,请问,我是六月份购置的新车,当时同交强险一同缴纳车船税至2009年12月31日。请问,我2010年的车船税应该在哪里缴纳?是也跟随2010年6月份的交强险一同缴纳吗?会产生1-6月份的滞纳金吗?
二、我是小型客车,应该是两年一验车的那种车型,请问验车的流程是什么,时间上的限制是什么?
感谢您在百忙中的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形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公安局
2009年12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十分重视。关于车船险的问题,2010年车船税可以在交保险时一起缴纳,也可以在各交警支队宣教门市大厅办理,且在2010年12月31日前缴纳,就不会产生滞纳金。关于车辆检验的时间和流程问题,车辆检验时间应按照行驶证上检验合格有效章签注日期对应的月份进行检验,也可提前三个月进行检验。您可持如实填写的《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到机动车所属行政区域内自主选择机动车检验站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凭机动车行驶证等有关材料到所属交警支队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