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有关部门,我是津宁芦台的,我对象是河北省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的,我们已经于今年初结婚了并有结婚证,为什么她的户口不能婚迁到芦台呢?
尊敬的王宏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形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公安局
2009年12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本市户口政策,夫妻投靠应满足投靠人年满35周岁,双方结婚并在津居住十年,您的条件尚不符合在津落户的规定,暂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