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王跃辉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文化局、区环保局落实处理。经区文化局调查,区文化局颁发此娱乐场所许可证是在2006年11月20日文化部下发的《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之前,符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娱乐场所审批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市发【2007】12号)有关规定,予以保留。但按照办市发【2007】12号文件规定,开办的娱乐场所需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审核,目前此项审核该娱乐场所正在申请办理中,区文化局拟在其消防安全审核合格后,重新核发许可证。
而区文化局作为娱乐场所日常监管部门,已向该场所负责人提出要求,按环保测评标准更在,彻底解决噪音扰民问题。该场所负责人表示一定提高认识,尽快办理。在现场核查中发现,该场所正在积极配合区环保局进行整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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