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通过学校里开的招聘会进入华冠丝绸这个单位的,招聘时说给上保险,可后来保险一直没上,我问当时招聘我的人,他以单位没成立之名推辞。可现在说明年1月1号给我上5险,合同也签了。我看合同上写的是国有独资。我现在问当时招聘我的人以前保险怎么办,他说不给补。弄的我很生气。可现在我这个单位又和别的的纺织单位要合厂,我以前的保险钱还能要回来了。要走仲裁还收费么,要回钱的几率大么!
尊敬的王刚:
您好!新成立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参保缴费。单位成立之前的筹备阶段,因为不属于法人单位性质,不具有缴费资格,所以不需缴费。筹备期间工作人员的保险问题双方应协商处理。现在申请仲裁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