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市建委的相关领导,1.对于拆迁居民在临时过渡安置期内,能够得到临时过渡安置费用请问是仅包括租房费,还有别的费用吗?2.租房费是如何计算的?该费用会不会因现在高房价等市场情况进行调整?3.临时过渡安置费用计算的起止时间是不是从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转天开始起,至还迁房正式入住时间止,还是其他计算规则?4.临时过渡安置期超过30个月,临时过渡安置费是不是有变化?
张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12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