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
您好!关于落户问题咨询您。
2009年7月份我姐正式研究生毕业,并找工作在东丽空港物流加工区一公司,户口迁到她单位集体户口,但她目前还尚未买房。我是河西区户口,并有房子。请问:
1、我姐能否将户口迁到我的房子里?若能去哪里办理?
2、我姐的孩子已在外地上小学,能否也将孩子户口迁来,并在天津上学?若我姐户口不能迁我房子里,孩子如何能够迁来,并上学?
谢谢!
尊敬的郑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形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公安局
2009年12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您姐姐为研究生学历,目前在我市工作,现为单位集体户口,如其和您是直系姐弟关系,并在您房产处居住,可以到河西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移入落户手续,在您姐姐办理落户手续后,您外甥可以按人才家属政策投母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