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市医保结算各级医疗机构,在患者就诊或购买药品时,应提交医保卡密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保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旦医保卡丢失,不至于被拾遗者冒名使用,给参保人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尊敬的阴海波:
您好!我市医保政策规定,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实名就医制度,对于持医保卡就医但无医保证的人员应核查身份证,对于持有社保卡就医人员,核查社保卡的照片信息和参保信息。目前社保部门正在严查医保违规操作行为,医保工作在某些环节方面确实需要加以改进,您的建议很好,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