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开发区摩托罗拉工作,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欲将我妻子户口迁入天津塘沽落户到我户口本上。但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有2个材料不能严格按户籍科要求提供。一是,单位有规定不能因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是,由于劳动部门09年新政策原因,不提供《劳动合同》鉴证和备案花名册。
为此,我在“政民零距离”栏目向市局提了两回求助,都在第二天就收到了热心的警官们的电话答复。帮我解决了实际困难!在此,再次对塘沽分局户籍科和市局各位热心的警官们表示深深的感谢!同时感谢政府办了“政民零距离”这样一个为老百姓办实事,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的栏目。
目前我的材料已经全部筹集完毕,准备申请审批,如果期间遇到困难,还希望热心的警官们给予帮助。谢谢!
尊敬的任海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您的肯定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和源泉,我们将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