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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北**   提问时间: 2009-11-09 15:48
 标题:关于都旺物业管理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北辰都旺新城的一名业主,今年的11月6号早上,我自家车放在物业指定车位上被别的车刮蹭逃逸,因为这件事情,我找物业公司商量如何处理的事情,物业公司一口拒绝,说车辆刮蹭和损伤与他们无任何关系!

    真的很气愤,作为物业公司,这种服务态度,实在是不能接受.

    我们小区每月停车费用地面有: 100元/月 120元/月 160元/月,相信这样的收费在天津市也是比较高了(市里一般也才60元/月),并且都没有固定的车位,稍微晚点回去都找不到停车的地方,而且对于收支没有任何公示,我每月交纳120元的费用,并且是一年半年的交,物业公司却说车辆损坏与他们无任何关系,我实在不能理解,即使放在停车场里,停车场也会对车辆进行保管,出现任何刮蹭停车场也会赔偿,而作为服务型的物业公司却是这样的服务态度和服务理念!

    后来我也找过物业公司,说要签保管合同每月还得增加钱,我就弄不明白了,这样高的收费本来已经很不正常了,还想变相的找业主要钱,这样的行为,与敲诈有何不同?难道物业公司就知道收钱,其余的一概不管了么?

    作为业主,没有任何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并能帮忙治理这种乱收费、随意定价的行为!

    再次感谢!

回复部门:北辰区   回复时间:2009-11-11 15: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北辰人”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与房管局、物价局等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物价局于当天上午就到都旺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情况如下:都旺物业公司收取场地占地费是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都旺新城业主委员会确定收费标准并由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协议书(提取了相关材料),不存在乱收费和不公示问题。经深入了解,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车辆刮蹭理赔上。经与都旺物业公司负责人协商,表示可以考虑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督查室

200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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