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1997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河南省一县城做正式中学教师,一直到2004年6月随爱人户口一同迁入本市红桥区(现天津市户籍),开始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人事档案我凭单位调函从原县教育局人事科提取交到现单位人事部,现单位为我新立了社险帐户,上五险一金。由于原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社会统筹性质,不用交费(现咨询原同事,至今还不用交费),因去年开始实行年休假,单位说以前的外省市工龄不能算,我才发现从1997~2004年我的工龄和养老保险(视同交费)可能与现在的养老保险没有续接上,我担心将来退休时养老金受影响,请问我该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或什么途径才能把工龄和养老保险续接上?
1、我的档案中有毕业分配的派遣函,每年的干部履历表,绩效评定(教育局人事科公章),不知这些能否构成对我工龄和养老保险(视同交费)的认证;若能认证,是到单位区人社局什么部门办理;
2、若原单位可能一直就没有什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我该需要原教育局或原人事局出具什么证明才能代替“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具有效力,符合我市的认证标准;
谢谢!希望能百忙中给我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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