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想反映一下,位于珠江道与枫林路交口,玛钢厂大墙内的露天市场问题。这个露天市场已经营了数月之久,大量直接入口的食品在小贩手中被卖出,这个市场成了小贩销售不卫生食品的渠道。而且经常出现缺斤少两,强卖的的现象,甚至还出售过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都市报道也报道过此市场贩卖江豚的事。这个露天市场与监狱的犯人宿舍只有一墙之隔,犯人可在窗户直接看到叫卖的场面,给犯人的改造造成了不稳定的影响。
由于这是一个露天市场,周围及内部环境脏、乱、差,并且管理差,打架盗窃事件时有发生,并且露天市场基本没什么费用,对周边正规政府支持的市场内的商户造成了恶性竞争,使商户无法经营,受到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这样的市场能够经营吗?正规市场的商户该怎么办呢?
希望各位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感激不尽!!!
尊敬的“张琳”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综合执法局和市场办开展调查。经查,该市场名为天津珠江菜市场有限公司,是市商务委(津商务市场函〔2007〕77号)批准的合法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201032011255。
由于该市场坐落在我区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按照统一规划,目前正在实施动迁。在此期间,一方面按照市场办要求该市场已加强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区综合执法局已加派人员采取岗勤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控,以防发生市场外溢现象,确保市场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0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