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单位给我参加了生育保险,现在我怀孕5周了,听说应该到劳动局办理个什么手续才可以享受生育报销,我问过单位了,单位也不知道,想了解一下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具体能享受哪方面的报销?
尊敬的李君:
您好,我市已婚参保女职工应当在怀孕后10周内,于本市定点医院开具《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于当地定点医院开具《妊娠诊断证明》20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参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
办理登记时,应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妊娠登记表》第一联,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 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和复印件;
② 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试验化验单(加盖医院生育保险专用章);
③ 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④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生育保险的待遇主要有: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 生育津贴。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