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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遇门槛 运费谁出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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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刘影  2016-06-29 17:19:45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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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2014年“新消法”实施后,“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一直备受关注。如今,规定落地已经两年多,可在“退换货”问题上消费者仍旧遭遇多重门槛。在北方网《消费维权》栏目留言的网民李女士就遇到了“运费该谁掏”的问题。

  今年1月,李女士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只无线鼠标和键盘,共计79元。使用三天后,李女士发现鼠标不灵敏,用起来非常不顺手,便和卖家沟通,希望换一只新的。卖家表示,李女士要垫付邮费才能换货。李女士向前沿新闻记者表示:“因为卖家提出的是垫付,想着应该是东西寄回后,就会把邮费返还给我。”可邮费还没返还,新换回的鼠标在使用上却依旧非常不便,于是李女士再次提出换货。“这次,卖家还是提出要我支付邮费才给换。因为上次垫付的12元邮费还没有返还,对方也完全没有要退钱的意思。卖家这样的态度我非常不满意。”虽然双方沟通并不愉快,但李女士依然选择将东西寄回等待卖家换货,随后,通过支付宝向卖家支付了10元邮费。

物流显示,李女士第二次将商品寄回后,卖家已签收

  令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东西寄过去了,邮费打过去了,卖家却“失联”了。李女士多次通过支付宝、微信、电话等方式想联系卖家,可对方始终没有回应。“也尝试联系过几次淘宝客服,工作人员只是跟我说会尽快调查,可都没有后续的反馈。”对此,李女士也非常气愤,“卖家真是太无良,东西寄过去了,我还支付了卖家一共22元的邮费,可是对方就这么失联了!”

  其实,对于“新消法”退换货方面带来的运费纠纷一直困扰着卖家和买家,双方都认为“退换货不是我造成的,为什么要我掏运费?!”。前沿新闻记者了解到,“新消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在李女士遇到的问题中,买卖双方始终没有完全明确过邮费到底由谁出,而是用“垫付”等相对模糊的字眼,最终造成双方矛盾。对于卖家的“失联”行为,业内人士建议李女士向卖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或通过淘宝第三方介入调查,追回损失,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前沿新闻记者 刘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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