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漫画:中国式过马路(作者:李博婷)
车水马龙的路口,人行绿灯还未亮起,很多行人已穿行马路,真是惊险万分。开车闯红灯要扣6分,行人闯红灯是否也应该把处罚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从以上规定来看,我国针对行人的通行规则是有明确规定的,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人违章”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
其实,我国并不缺乏对行人闯红灯的相关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可见,行人闯红灯、跨栏等违章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且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警告或者罚款的相关处罚措施。
近日,引起各大媒体及网友热议的即是安微省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该办法规定行人闯红灯,或跨越隔离护栏等都将被警告,或罚款50元。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该办法的制定是合法的。一方面,主体合格。该办法是安徽省人大审议通过的,从法规层面来说其属于地方性法规,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安徽省的地方法规在上位法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进行了具体规定,即一律按照上限罚款。该做法没有超越其上位法,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的。
从以上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章现象的分析来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可以对违章行人采取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方式,但是仅仅交了罚款或者被处以警告就能了事吗?关键还是要加强行人的安全意识教育,“文明过马路,安全你我他”,让其不仅仅只是一句标语,真正做到从“你我他”开始,形成全民安全出行的氛围。
【本文由观典律师事务所柏高原律师撰写,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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