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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中国式过马路”的微博火了。所谓“中国式过马路”,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条发布第一天就被近10万网友转发。真的是这样吗?近日,记者走上街头,发现一些路口的红绿灯,在面对这种“中国式过马路”时,确实显得有点形同虚设。

在最繁华的一个路口,记者粗略统计:当东西方向处于绿灯信号时,南北方向有9名行人“结伴”闯了红灯;当南北方向亮起绿灯时,东西方向有8名行人“不约而同”地闯了红灯。就“闯红灯”的安全隐患,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路人,多数“闯灯者”不以为意:“别人能走,跟着走不会有事的,开车的看这么多人肯定会减速。”

也有人认为,这种状况也有客观原因,不能把板子都打到国人身上。一名新华网网友说,人走得慢,车走得快,红绿灯给车通过的时间有两三分钟,你得站在旁边吃灰尘和尾气;给人过街的时间只有十二三秒,你得小跑才能过去。这是公共交通资源分配上的不公。尽管有客观原因,但更多网友也承认,“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规则意识的集体淡漠。一名华声在线网友说,交通规则是现代人最常见的公共规则。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遵章守纪,才能实现道路安全畅通。现实却是,行人抱怨司机横冲直撞,甚至把斑马线变成死亡线;司机则怨声载道,认为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行走。[详细]


繁华路口的“中国式过马路”
 

“中国式过马路”与红绿灯无关

网民“bmwzsm”:就是惩罚力度小,现被冠以“弱势群体”,其实弱势群体早已强势了,比机动车更霸道![详细]

网民“acmtd”:之所以现在机动车驾驶员守规矩的多了,是因为罚款扣分都不是闹着玩的。照此逻辑,必须加大行人与非机动车违法的处罚力度,光靠自觉根本不起作用。[详细]

网民“ChuckNorris”:行人“闯红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了。[详细]

网民“皇马黄麻”:只要大家一起过马路,就没有车敢撞,这是中国人的“法不责众”特殊心理。正是因为过于迁就与放纵,才形成了人们不顾及交通安全,结伴而行的群体心态。中国人规则意识太弱,要想改变,就得靠科学的制度。[详细]

九河时评:“中国式过马路”,不只行人的错

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我们绝不陌生,但它之所以能在网络走红、并引发网上网下的全民大讨论,在于它将这种我们以往视而不见的“潜规则”摆在了明面上,戳穿了“皇帝的新衣”的粉饰。更重要的是,“中国式过马路”不仅是对国人陋习的调侃,其背后更隐藏了公民素质、规则意识、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等多方面的问题。“中国式过马路”不只是行人的错,通行区域规划不科学、绿灯时间过短、人车关系处理失衡等现实问题的存在,更使得人们难以在规定时间内顺利过马路,甚至还可能面临危险,这才让行人不得不“组团过马路”。[详细]

 

李春峰:“中国式过马路” 从众心理与守法观念的博弈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出现“中国式过马路”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和守法底线的结果。

从行为表现上,“中国式过马路”是我们国人淡薄法制观念、盲目从众心态的表现形式之一,实际上无论是交通出行中电动车肆无忌惮地穿行于机动与非机动车道之间,亦或是在无交警和监控路段的单行路逆行等现象,还是日常生活中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行为,都是这一心态作祟。在当今社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风气不断浓郁的时候,身边的细节也要逐渐摒弃“盲目从众心态”。在从众心理与守法观念的博弈过程中,恪守“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底线,让守法观念牢牢占据心理底线,永远处于优势地位,才能使 “中国式过马路”等各种现象逐渐销声匿迹。[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从以上规定来看,我国针对行人的通行规则是有明确规定的,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人违章”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其实,我国并不缺乏对行人闯红灯的相关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可见,行人闯红灯、跨栏等违章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且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警告或者罚款的相关处罚措施。[详细]


“中国式过马路”使城市动脉“栓塞”
 

“老外”也闯灯 “中国式”说法失公平

就在大多数网友把这种现象归结于“法不责众”的同时,媒体也发出另外的声音:大家扎堆闯红灯,“从众”的心理是有的,但与“法不责众”并无多少关系。因为即使是单个人闯红灯,你能怎么罚他?要说他们不顾及交通安全,恐怕也说不通,这些人可能缺少规则意识,但“安全意识”还是有的,他敢闯红灯,那是算定了自己的安全绝无问题。因此,“中国式过马路”不能单拿“素质”说事,交通管理者、城市规划与市政建设者都应该负起责任来。

 

很多人批评市民素质有待提高,诚然,被冠名为“中国式”说明这种集体的违法行为确实具有中国特色,不少人感叹中国人法制观念缺失是长时间以来的现象,法不责众的心理和潜意识里的投机意识表现在外造成了种种陋习的出现。“中国式过马路”同样也反映了中国规则意识的集体缺失。而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文化。显然,那些破坏规则者,都知道自己的行为很不光彩,只是在集体行为的护身符之下从不会想到约束自身行为。其实早走几步未必能解决多少时间,每个人都抢行,换来的只是交通秩序混乱,只能造成交通更加拥堵,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只是当投机的机会来了却无法停止自己的脚步。其实种种的“陋习”与身处的环境也有很大的关系,中国人长期以来都有很浓的危机意识,缺少健全的社会保护机制使得投机行为变成了日常的习惯。笔者也经历过类似的情况,在路口等红灯反倒成了怪事,会引来众多闯红灯者诧异的目光。

其实交通管理部门也应该进行反思。行人闯红灯的治理难度可想而知,但不治理也是万万不可以的。有些路口红绿灯设置不合理,红灯时间过长、绿灯时间太短导致行人没有充足的时间过马路,这些都是值得重视的客观现实。记者在走访中看到,在配备交警与交通协管员的路口,行人与非机动车管理的难度已经很大,如果所有路口都推广这种管理,执法成本势必将大增。同时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虽有相关的惩罚规定,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大多以劝说或批评教育为主。在行人集体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执法效果微乎其微。因此要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必须全社会合作。此次网络热议,说明民间对于治理行人闯红灯已经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在此基础上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市民规则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观念,同时违反交通规则的惩罚措施要落到实处。以机动车治理为例,现今阶段机动车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主要还是得益于管理到位、处罚措施严格。[详细]


好的秩序来源于严格管理
 

“中国式过马路”是一种社会现象,既反映了行人规则意识的缺失,又折射了法律在执行方面的漏洞。编辑很赞成对于行人闯红灯做出处罚的,毕竟机动车的管理目前是很严格的,如果对行人方面也加强管理,那么可以让效果成倍提升。同时也希望每位行人都可以努力做到自律。过马路时,不要做那“一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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