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批销淫秽盗版光盘案
2011年5月18日,贵州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经过4个月的暗访排查后,组织省出版物市场稽查队和贵阳市公安机关,捣毁一批销非法光盘窝点,现场查获各类非法光盘34万余张,其中盗版光盘32万张、淫秽色情光盘17307张,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兰珍。2011年9月19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杨兰珍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山西太原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0年4月,山西省晋城市无业人员王之鸿、卫向前分别假冒中国企业新闻网主编和记者,将从互联网上有关灵石县鑫源煤化有限公司的负面报道下载修改后,发布在中国企业新闻网等网站上,之后以删除报道为由向该公司索要54万元。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经侦查发现两人所持证件均系伪造,随后采取措施将两人抓获。2011年8月30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王之鸿、卫向前有期徒刑7年。
江苏南通网络传播淫秽色情动漫案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调查发现,该市“寻狐社区”网站存在大量日本淫秽色情动漫视频和图片,传播手法隐蔽。警方赴19个省、市实施抓捕,先后将31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陆烨峰于2008年9月创建“寻狐社区”网站,先后招募19名网站管理人员从互联网上下载日本原版淫秽色情动漫,经过翻译和添加字幕后,在境内外多家淫秽色情网站上传播。截至案发,该网站共发展会员13万人,传播淫秽色情视频1459个、图片11万余张,点击量达650万人次。2011年10月20日,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陆烨峰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其他18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山东泰安制售盗版《语文报》案
山东泰安警方根据举报,对一长期盗印、发行《语文报》的犯罪团伙进行缜密侦查,在掌握相关证据后,于2010年11月12日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王道之、王海峰、韩志强,当场查获盗版《语文报》16万余份。经查,2004年11月至2010年9月,王道之等17名犯罪嫌疑人非法盗印、发行《语文报》达1000余万份,非法获利达700余万元。2011年5月至10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王道之、王海峰、韩志强等8人有期徒刑5年至2年,并处罚金20万元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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