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售盗版教材案
2011年2月,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举报线索,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派员对北京市朝阳区某储存盗版图书库房进行暗查,锁定位置后将案件交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查处。2月18日,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北京铁路公安局、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成立专案组,对北京鹏翔宏图图书有限公司、北京骄龙伟业图书有限公司制售盗版教材案展开调查。经暗访摸排、固定证据,专案组成功侦破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现场收缴盗版教材教辅读物15万册。经查,该案涉案出版物总码洋接近1亿元。2011年9月29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陈春发、陈文亮等6人有期徒刑6年至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至30万元。
河北廊坊盗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案
2011年2月18日至3月底,廊坊市及三河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共党史出版社的举报,一举破获河北三河“2·18”盗印《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案,查清王林萍和王学东两个盗版团伙的犯罪事实,查获《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盗版图书2万套,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
2011年8月17日和19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两个团伙的13名成员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6个月;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1人拘役6个月;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三河市新闻出版局原党组副书记武学文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同时,三河市取缔了8家涉案印刷装订企业。
广西南宁制售盗版光盘案
2011年4月21日,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前期调查基础上,协调自治区及南宁市公安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对南宁市民族商场等21家复制、仓储、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的店铺(仓库)进行集中清查。现场查获盗版音像制品40多万张、淫秽色情光盘2000余张,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当场抓获涉案人员46名。2011年11月14日和18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谢月和、林秀莲等5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3年6个月,并处罚金。
河南商水非法印刷系列案
2011年5月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公安、工商、新闻出版、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周口市所属商水县城的10余家印刷厂和地下印刷窝点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盗版成品图书190种116万多册、半成品图书90种118万余册、散页500余万张、PS版6000余张,各种印刷机器设备93台。随后,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2011年10月底,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11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并处罚金。2011年12月14日,所有涉案出版物和印刷设备均被公开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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