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今年4月,网民文先生在旅行社报名参加了韩国旅游团,并认识了导游吕小姐。5月,想重游韩国的文先生在吕小姐的推荐下再次报名参加了旅行团。“她告诉我,这次报名并不通过旅行社,因为她有个人资源,所以价格会便宜些。”文先生告诉前沿新闻记者,吕小姐要他交纳10000元的押金,扣除旅行费用2380元后,剩余的钱会在他出行前及时归还。因为之前和吕小姐打过交道,出于信任,吕先生通过微信进行了转账,且并未签订任何协议合同。
5月25日回国后,文先生发现吕小姐承诺退还的7620元押金并未到账,而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也始终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
前沿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因为微信转账快捷方便,通过微信洽谈业务、完成交易的人越来越多。但由于是网络沟通,没有任何纸质协议作为保障,也为微信营销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文先生有着相似遭遇的刘小姐告诉前沿新闻记者,之前通过朋友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位卖鞋子的微商,随后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了交易。可收到快递后,发现盒子里除了一堆废纸并没有鞋子,而卖家也早已经将刘小姐拉黑,无法顺利维权。
针对网民文先生和刘小姐遇到的情况,律师表示,当事人可以报警,如果警方发现对方有多次骗取他人财物的经历,在达到一定金额后,可以追究其责任。如果对方只是骗取了较少人的财物,从民事上来说双方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以要求对方退回货款。而以上情况是在能找到对方的情况下,如果与对方失去联系,当事人维权就会非常困难。同时提醒消费者,通过微信交易或购物存在非常大的风险,最好通过第三方作为保障进行交易。监管部门也建议消费者,通过微信交易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信息,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以及支付凭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日前,网民文先生告知前沿新闻记者,已经与导游吕小姐取得联系,对方也已经将余款全数退回。对于近半个月的失联,吕小姐解释称,自己长期在国外带团,并未及时留意到手机信息。( 前沿新闻记者 刘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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