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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小彬 提问时间: 2014-12-28 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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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请问结婚后单人借贷的财务纠纷问题?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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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朱律师您好,我和我爱人结婚后,爱人要投资但是他没有工资流水,所以让我一个人进行了担保贷款,大概贷款了十万块钱,可是我爱人还款了几个月后消失了,现在银行让我还贷款。有相关的录音证明钱被我爱人拿走用了,现在我想离婚,麻烦您指点一下应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债券是否能五五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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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朱晓丽 回复时间:2015-02-15 09:53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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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除非你能证明贷款不是用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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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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