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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孟女士 提问时间: 2014-12-01 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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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第一个采暖季,暖气漏水泡了新装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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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新房第一个采暖季,暖气在打压试水三天后,暖气螺丝处漏水导致房屋被泡,暖气三通阀门是裂的,但是没有发现漏水,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新装修的房屋地板,门都受到损坏,与开发商多次交涉,过去一个多月了,开发商只是同意维修,但是不予赔偿。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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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杨洁 回复时间:2014-12-05 11:07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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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孟姓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通常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同时,会给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保证书里对供暖系统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会有明确约定。按照您描述的这种情况,开发商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承担保修责任。但保修只是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供热系统、设备进行修理、修复,如果业主因漏水还遭受了其他财产损失,比如房屋装修受损、家具家电浸泡受损等,业主还可以侵权为由,要求开发商对上述财产损失予以赔偿。双方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赔偿之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杨洁律师
201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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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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