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户5口人,我,我妻子两个孩子,我母亲,户主为母亲,
本人对拆迁事务有无知情权,有权到拆迁办查底案吗
(重大拆迁案) 本人遭重压
您好:
感谢您对北方网和本律师的信任,根据您所表述的内容,就有关问题初步解答如下:
根据《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拆迁人或者其委托的拆迁单位应当逐户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房屋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因此,就您所遇到的问题,可由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向拆迁人或委托的拆迁单位进行查询。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如有其它疑惑之处,可进一步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