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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平板有别人照片 市民怀疑亚马逊卖翻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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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城市快报  作者:韩爱青  2014-08-06 15:53:45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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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市民于先生7月31日在亚马逊购物网站上花费1489元买了一台三星平板电脑,到货后检查机器却发现,电脑里竟存有13张照片,这可不是一般的示例图片,而是一个年轻妈妈和宝宝的私人照片。于先生怀疑,这台平板电脑是被人使用过的。

  于先生说,他是7月31日下的单,8月1日收到的货。电脑里的13张照片是今年四五月拍摄的,是一个年轻妈妈抱着宝宝在自家床上的照片。“电脑是翻新机?”带着疑惑,于先生拨打了亚马逊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此事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建议于先生联系商家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是该平台商家发的货,不是亚马逊直接发货。

  随后,于先生与这家名为三星石页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解释,在他们验货时需要将平板电脑各方面的性能都测试一下,有时要拍些照片看一下效果,这些照片是为验货拍的。同时商家表示可为于先生办理退换货,但对这样的结果,于先生并不认可。

  市民维权

  索要赔偿面临举证困难

  对于三星石页专卖店的解释,于先生表示,这些照片的属性显示是四五月的老照片,且是一些生活照,解释为验货所拍恐怕难以让人相信。于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仅退换货是不行的,应该对他进行赔偿。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销售“以次充好商品的”和“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都可以认作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可是,在维权过程中,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也就是说消费者要举证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于先生曾找到平板电脑的售后部门,对方表示只能查平板电脑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判断是不是二手货或者翻新机,且该商家地址在上海,需要向上海工商部门投诉。于先生显然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上海维权,个人举证难和维权成本高都成为阻碍。

  错过退货日期也要维权

  至昨日,于先生的维权之路已经走了5天,但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商家只答应退换货,亚马逊方面让他等待答复。于先生也向亚马逊网站注册地北京的工商局反映了这个情况,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等待7个工作日。尽管维权过程很艰难,且到货7日之后不可申请退换货,但于先生还是决定要维权到底。“我认为商家欺骗消费者,只是退货没有意义,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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