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半路“逃跑”的商家
天津北方讯:办了储值会员卡,还没消费几次,商家却关门大吉,这种案例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北方网《消费维权》栏目近日屡屡收到类似的投诉,多数消费者反映,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联系不到商家,退款的诉求也大多难以满足。无奈之下,只能自认倒霉,吃个哑巴亏。
消费者:商家人去楼空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不少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往往推出不同金额的储值会员卡、VIP卡,而消费者看到了其中的优惠,对这种促销方式也比较热衷。但是消费者在享受优惠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定风险,如果一旦遭遇商家“失踪”的情况,将会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家住北辰区的网民“龙思汗”,在北方网《消费维权》栏目中留言称自己办理了位于津品鉴筑熙景园小区附近“赛尔洗衣店”的充值会员卡,然而近日他却突然发现洗衣店已人去楼空。由于原有的商家电话已撤销,网民一时无法联系到工作人员协商退款事宜。
河东区的网民“胡华”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胡华”3月份在河东区十三经路上的一家名为“车乐喜”洗车网点花了249元办了一张洗车卡,按照协议,可以在这里洗车25次。可当消费者仅仅享受了5次服务之后,“车乐喜”门店就已改换门庭。现在的洗车店老板不承认前商家的优惠服务,同时表示“车乐喜”负责人已经失去了联系。“胡华”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他第4次遭遇类似的洗车骗局,在无奈吞下苦果的同时,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无独有偶,家住红桥区的网民“李纯”办理了红桥区万通上游国际小区附近的“乐活时代健身会所”VIP会员卡,同时充值700余元。但该健身会所在未以任何形式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关张大吉,网民的钱打了水漂,且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
律师:商家中途歇业 会员卡内余额应退还消费者
对于网民频频反映的此类维权事件,击水律师事务所刘淑霞律师指出,商家倘若中途歇业或更换经营主体,发售的会员卡内余额应如数退还给消费者。刘律师认为,消费者保留的消费凭证可以证明商家与消费者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提示:消费有风险 办卡需谨慎
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办理充值卡属于预付费消费,存在一定风险。一旦商家卷款逃跑,损失很难追回。市民在预付消费时切忌贪便宜办理时间较长、优惠较大的“套餐”。最好是办理预付期短、金额小的业务,并且要结合商家的资信程度综合考量。消费者在购买“会员卡”时,由于双方并没有签订关于责、权、利等具体内容的文本合同,有的也只是带有格式条款性质的合同书,因此商家就容易减轻或逃避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另外,很多发卡商家并不具备发卡资质,而购买了会员卡,钱就掌握到了商家手里,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消费者失去了主动权和选择权。因此在办卡消费前,一定要多留点心眼,确定对方的营业资质,看看其营业执照。对规模较小、经营管理状况不佳、未能证明其合法经营的商家要慎重选择。另外,花钱办卡时要避免一次性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天津市消协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充值会员卡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商家,同时注意妥善保留发票、收据等相关消费凭证,以便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投诉,涉及较大金额的应尽快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记者张令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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