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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云红 提问时间: 2012-11-26 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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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拆迁安置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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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律师好。我是普通百姓.现有问题请教。我家拆迁啦。爷爷和姑姑还有我老公三人。有三个户口本。爷爷和姑姑户口地址都在拆迁地址上.我老公户口因为孩子上学迁走啦。但是我们三口一直住20几年.街里和派出所都开证明.证明我们住拆迁房子里.在我们领取拆迁安置费时。只给我们2份.请问我们怎么能维权,再给我老公那份.拆迁啦我们也要到外面租房。要付租房人的房租啊.谢谢给我们指条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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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2012-12-02 09:07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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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云红网友:
您好。您因为房屋拆迁安置费的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及时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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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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