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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除雪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四级控制”,即:市、区、街三级管理和市、区、街、社区居委会四级控制,落实相应职责。
市清雪指挥部负责全市除雪工作的指挥、指导、推动、检查、考核以及市管大型除雪设备的指挥调度等工作。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市容园林委。
区县清雪指挥部负责本辖区除雪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除雪所需物资、车辆、设备、工具的储备。根据区域降雪情况,下达区域除雪指令。在组织专业队伍除雪的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除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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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降雪灾害预警分为三级,即:三级预警(黄色警报)、二级预警(橙色警报)、一级预警(红色警报)。三级预警(黄色警报)是指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道路交通造成一定影响的降雪;二级预警(橙色警报)是指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的降雪;一级预警(红色警报)是指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道路交通造成很大影响的降雪。
降雪灾害预警由市气象台发布,各级清雪指挥部和成员单位根据预警预报,做好相应预警响应和除雪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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