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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刘玉斌
提问时间:
2012-11-08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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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劳动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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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一个亲戚:现在66岁。从90年开始一直在学校当“临时工”。此间没有与学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今年事已高,面临劳动能力的丧失。学校应承担什么样的退养责任。 学校一直没为他交社保。如果劳动仲裁的详细步骤是什么?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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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劳动纠纷
回复时间:
2012-11-08 18:04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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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斌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可以向单位主张因没有为您缴纳社保而造成的退休金损失,但是您现在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建议您先去劳动仲裁立案,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再到法院起诉。
感谢您的咨询!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赵文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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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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