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时,两被告人在捂嘴咳嗽。
《商品与质量》周刊的记者赵子龙及该周刊工作人员黄玉欢,被控谎称“315”打假办工作人员,带领保安非法查处猪肉买卖,并敲诈无照肉贩。昨天,赵子龙和黄玉欢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西城法院受审。庭审中由于嫌犯拒不认罪,检察官当庭斥责其编故事。
检方指控涉嫌敲诈24.9万
昨天上午10时许,被取保候审的赵子龙拄着双拐、戴着口罩“挪”进法庭,之后坐在了椅子上。他称自己右腿曾被摔伤,并患有支气管扩张、疑似肺结核。之后,穿着号服、满脸胡须的黄玉欢也被法警带进法庭。
起诉书显示,赵子龙和黄玉欢都是40多岁的山东省人,高中文化程度,案发前都是《商品与质量》杂志社周刊社工作人员。赵子龙称,他是杂志社专刊部主任,有记者证;黄玉欢则是专刊部办公室的副主任。
检方指控,去年5月27日晚9时许,黄玉欢伙同赵子龙谎称“315”打假办的工作人员,根据刘县军(另案处理)提供的线索,带领聘用的保安员到海淀区田村附近非法查处猪肉买卖,将汪女士等人强行带至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鑫诚大厦217房间,并以坐牢相威胁敲诈其15万元,后汪女士借上厕所之机跳搂逃走,致“左侧桡骨远端骨折”。
去年6月5日晚6时许,黄玉欢伙同赵子龙以相同手段,到大兴区芦求路附近非法查处猪肉买卖,将李先生等人带到鑫诚大厦威胁,成功敲诈9.9万元。去年6月16日,他们在大兴魏善庄附近非法查处猪肉买卖时,遭遇对方反抗并报警。黄玉欢和赵子龙次日被抓。
庭审自辩只是正常采访
法庭上,黄玉欢和赵子龙均不认罪。黄玉欢称,他在专刊部办公室本来负责一些服务性工作,也帮拉广告。去年5月份,他的邻居刘县军给他提供线索,称有一批从河北拉来的猪肉有毒,将要运到北京。“我当时就和赵子龙说了这个线索,问他能否进行深挖采访”,黄玉欢称,得到肯定答复后,他就找了自己认识的几名保安。“他们卖猪肉的都有刀子,我让保安去保证我们的采访安全。”
黄玉欢称,去年5月27日,他们在刘县军的帮助下,到了海淀区田村附近,看见正有拉肉车在卸货,他们就开始拍照。黄玉欢坚持称自己向货主亮明了《商品与质量》杂志社的身份。黄玉欢称,对方承认自己的肉是注水肉,并跟着他们到了办公室,接受他们采访。黄玉欢坚持说自己没和肉贩要钱,称汪女士主动提出给他们钱,让他们别进行报道。对于去年6月5日被控成功敲诈的9.9万元,他则称是对方主动放桌子上的,他还曾打电话让对方拿走。
赵子龙的当庭辩解和黄玉欢相似。他说,自己虽然是黄玉欢的领导,但都是听黄玉欢的安排采访,到现场后只负责拍照,根本不知道对方给钱的事。
公诉意见被告人编故事
公诉人认为黄玉欢和赵子龙编故事,当黄玉欢说带保安是为了保证安全,且自己支付保安费用时,公诉人质问他:“你们采访用那么大阵势?你没赚到钱就给保安付钱,你觉得这符合常理吗?”公诉人认为他们的辩解说不通,没有如实陈述。
针对两人拒绝认罪的情况,公诉人当庭多次高声质问他们:“你们是司法机关吗?你们有什么权力把人带走?你们不限制他们自由,被害人至于跳楼吗?”对此,黄玉欢支吾半天答不上来,只小声说:“我法律意识淡薄。”公诉人继续追问:“你多大了?这是法律意识淡薄吗?这是基本的常识。”尽管如此,黄玉欢只承认自己把人带走是违法,依旧不认罪。
昨天,庭审进行到举证质证阶段,因赵子龙称自己身体不舒服,法官宣布休庭。庭后,两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表示会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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