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陕县重审“一司机撞死3人,未赔偿获轻判”一案,肇事司机被判刑3年零6个月。
新闻背景:
去年9月,河南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三死两伤。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今年3月6日,在该事故中负全责的肇事司机杨新华被陕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中重要依据是:法院认定“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
受害人家属张利强却说,没有见到一分钱赔偿款,法院这样的判决是在胡说八道。
案件经报道后,引发舆论强烈关注。4月17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批示,要求省高院立即派人调查,如情况属实,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7日下午,三门峡市委书记杨树平批示:要求市政法委安排市政法纪工委重点督办,确保此案依法公平、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