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劳动局有文件:45岁女职工可办理病退,每差一年,要减工资的2%。工厂为减负,协助办假病例。我是66年1月参加工作,93年4月退的,当发给我退休证时,发现工龄少了2年。期间我从来没有歇过病
假或吃劳保。这个文件我并没有看到也没履行手续。问及负责人回答是上级要求减,并说底稿不变。后来我也多次问,场里根本没有减工龄的问题。由于老人老办法,5年10年作为一杠,所以问题一直没暴露。直至2011年调资,发现与实际工龄不相符,单位也拿出花名册,发现确实减了。对于我们早年参加工作,职工又减工龄又减年限,而现在的职工退休都不减,怎样才能找回实际工龄呢?92年企业进入社保,总不能一种社保两种待遇吧?工龄是每个人对国家贡献的标志,希望律师协助解决此问题。谢谢!
尊敬的张巾威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社保部门登记的工龄与实际工龄不相符合的情况,你可以先行与单位协商,请单位配合社保部门变更社保登记的工龄,以便按照规定享受退休工资。
如果无法变更在社保部门登记的工龄,则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单位承担因工龄登记错误而对你造成的工资差额损失部分。但是诉讼存在时效问题,即便法院受理本案,最多赔偿你近两年的工资损失。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范爽律师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