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孤儿到职业打假人
人物
2日,重庆打假人士叶光说:“刘江刚出道时曾拜我为师,我们曾在川渝联手打假。”
叶光说,刘江1965年生于成都,自幼父母双亡,读书较少,几次进出少管所,曾因盗窃3次被判刑,由于表现较好被提前释放,但一直没工作。
1996年,刘江在成都一家烟店买了一条发霉的外烟,后经协商获赔2000元。刘江受到启发,走上职业打假道路。因参与众多较有影响的打假事件,刘江很快被誉为“四川打假英雄”“成都王海”“打假专业户”,被视为成都职业打假的领头人物。
“刘江的悲剧,在于他法律知识等自身素养的缺乏。”叶光说,刘江几乎没受过什么教育,所掌握的文化知识都是在少管所期间学习的。如果刘江收电视台封口费而放任虚假广告继续存在,就有敲诈勒索之嫌,也是职业打假人所不齿的。此案会更好地提醒“职业打假者”要依法索赔。
刘江“打假”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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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刘江开始职业打假,早期主要针对性病游医、假药等进行打假索赔。
1998年,通过向卫生部举报,违法保健品“三便宝”的批准文号被注销。
2000年,因在成都一商场打假中存在过激言行,刘江被拘留15天。
2002年,扩大打假领域,对假冒太阳镜、表带、钢笔、电池等购买索赔均获成功。
2003年,对昆明“健之佳”销售的假冒产品购买索赔成功,引发当地的行业整顿。
2005年起,针对媒体发布的药品、食品、保健品等方面虚假广告进行打假索赔。因索赔时行为过激,他曾多次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
2008年起,刘江先后赴重庆、云南、贵州、湖北、江西、山东等地,对县、市、区级电视台的虚假广告进行监测,打假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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