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给工地干活时摔骨折了,可能要一年才能康复,而且还可能留后遗症。活是一个个体小老板包的,他没有和我父亲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父亲上任何保险,现在医药费他出了,那么按法律规定,他还要赔付我们什么??
另外,据说要打官司的话需要做法医司法鉴定,需要现在就做么,还是将来真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时再做也来得及。另外那个司法鉴定在什么地方做?医院可以做么?
尊敬的tuxiabc网友:
根据您的叙述,您的父亲的情形有构成工伤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如果其所在单位没有申报工伤,其本人或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直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时申报。否则,相应权利会不再受到保护。
至于工伤所致劳动能力鉴定要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进行鉴定。
未尽事宜,请再行留言或当面详细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