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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通
发表人: 小張    提问时间: 2010-12-29 17:27
 标题:请问企业这样做合法么
内容:

律师﹐您好﹗

我在一台湾企业工作已6年﹐但2个月前主管在未跟我商量﹐且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调到了另外一个部门﹐当时说好的是借调﹐但并未承诺我多久可以回去﹐如果他会直接给我调过来合理么﹖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而且我生育前曾带一个小组﹐级别是班长﹐有津贴的﹐但因生孩子工作被别人顶替了﹐虽然不情愿﹐但考虑到班长津贴未动﹐也只好认了﹐如果单位想借此去掉我的班长津贴(我现在不带队伍﹐手底下没人)﹐是否合法﹖

回复部门: 劳动纠纷    回复时间: 2010-12-30 14:55    是否超时:

尊敬的小张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对方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但同时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结合您的问题,属于对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岗位、劳动报酬的变更,如果与您协商一致,也是合法的;如果您不认可,可以依法争取自己的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顺祝生活愉快!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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