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苏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您与转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中转让的主要标的物是店铺的本身。如果转让人就店铺有权转让,则其转让行为已经完成,不构成欺诈行为,更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果转让人对其不具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转让,方构成欺诈行为。如果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案标准,您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您在问题中提及的消防证若已经明确的约定在合同当中,转让人不能向您交付消防证的行为自然构成违约行为,您可以想转让人按照合同内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对您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转让人不像您履行赔偿义务时,可以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此事。如果向您提供的消防证涉嫌转让人伪造的,如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您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即可。
对于代理人,因其是在转让人的委托下行使代理权限,故如代理人没有超越代理权限的情况下就《转让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当以转让人为被告。
谢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育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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