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明网友:
您好,对你的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对于该案您如果要起诉对方偿还债务的话,需要准备您和对方签署的借款协议,对方支付利息的凭证、给付对方借款的凭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关于是否聘请律师代理的问题,如果您经济能力允许,又不太熟悉法庭程序和相关法律的话,可以聘请律师为您代理。
2、 关于审判期限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会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3、 如果您担心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债务而对方没有执行能力,您可以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对方的财产或查封对方的账户。如果财产保全的话,在对方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拍卖或变卖对方的财产,所得款项由您受偿。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所以,您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而您提到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含有按揭的房屋也是可以进行查封的。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元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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