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知你们当初转租的时候是否经过房主同意?如果没有,这可算是重大过失,对你不是特别有利。另外,原承租人在转租给你的时候,是否知道将要拆迁的事情?你是否有相应证据?你可能的支出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可能的房租,第二部分是装修费用,第三部分是货款。房租你交给谁了?原来的租赁合同对由于拆迁发生的问题是怎么约定的?装修费用的承担要看你装修时有没有经过房主同意?至于货款,你应当给付。但考虑到你们有其它纠纷,你可以等其它纠纷解决后,再给付。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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