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听了刚才黄主任的介绍,相信网民朋友们对《办法》中的创新和亮点都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在介绍过程中,我注意到您多次提到了试点平台和试点企业,那么他们有什么区别?
黄主任:采用试点平台+试点企业的模式也是我们的一个创新,《办法》中还首次对试点平台和试点企业的定义进行了明确:试点平台是指具有平行进口汽车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并为其认定和管理的会员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通关手续、仓储物流、展示销售、售后服务等一站式服务的企业。试点企业是指为满足自身销售需求自主完成汽车平行进口相关业务的企业。通俗来说,试点平台如同一个大的市场,为若干家小的经销商提供海外货源采购、融资支持、报关报检、物流仓储、场地展示等服务,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一批小的经销商发展,如果任何一家小经销商的车辆出现问题,平台企业要第一个追究责任。试点企业相对来讲规模小一些,主要是自己进口,自己销售,自己为车辆负责。
主持人:那我们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考虑,采用这种“试点平台+试点企业”的创新模式呢?
黄主任:采用试点平台+试点企业的模式,主要考虑到天津口岸常年从事汽车平行贸易的企业主体规模大,产业集聚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口岸从事汽车平行贸易的企业有600多家。然而,试点企业的数量是有限的,出于尊重市场发展规律,促进市场公平的角度,我们既要促进有实力的企业发展壮大,又要引导众多的中小企业依托试点平台共同发展,稳定就业。事实证明,我们的试点平台+试点企业模式是正确的,得到了商务部的肯定,后续的几个试点城市,如深圳、大连、新疆等,也都采取了类似的试点模式。
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相信很多网民朋友们都想知道,怎么能够成为天津的试点企业呢?需要达到怎样的标准?
黄主任:天津试点企业的准入标准可以说是全国最高的,首先试点企业应当依法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在市场监管、海关、检验、外管等监管部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其次,区分试点平台和试点企业,有不同的门槛,比如:试点平台企业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近两年年均汽车销售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企业固定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在天津市范围内拥有平行进口汽车销售展示和仓储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同时,还要具备完善的汽车国内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网络,其售后维修、零配件供应体系具备服务平台内会员企业的能力。此外,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在已开展的第二批试点企业评审中我们还加入了海外采购渠道及银行融资能力方面的要求,可以说准入门槛是越来越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是越来越强了,但对于消费者来讲,平行进口车辆也更有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