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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时代政治合法性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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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程同顺 张文君  2015-03-11 16:30:00  编辑:文婷

【网民智囊团·个人文集】程同顺

  三、网络媒体时代政治合法性内在张力的原因

  (一)网络的政治属性及其影响

  对网络时代政治合法性的研究,具体来说就是对有效性与回应性的研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变化,那就是对网络对现代政治与社会的影响仅仅局限在网络的便利性、高效性与隐蔽性等技术属性上,而缺乏对网络政治属性的关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分析利用网络媒体技术增强政治回应来提升政府的合法性时,并未同时考虑到整个政治过程的有效性;二是在分析网络对政治的影响时,缺乏从网路媒体政治属性的角度对网络的政治影响有一个全面、系统的分析,这种忽略将直接导致人们在研究网络媒体的政治影响时得出片面的结论。具体表现在根据网络技术属性的积极与消极来判断对政治影响的积极与消极,这个明显的错误在于忽视了网络属性在不同环境中的变化,本身的积极属性在政治过程的不同环节并不一定是积极的,同时也忽略了网络本身在现实中也是具有政治属性的[7]。便利性、隐蔽性与高效性是网络的基本属性,也正是这些技术属性才在利益表达环节有可能表现出多元化的政治属性。虽然多元化的利益表达有利于现代社会的政治沟通,也是民主政治的题中应有之意。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多元化与碎片化在理论与现实层面很难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以至于其中的“度”很难把握,过度的多元化则表现为碎片化。设想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利益表达,那么,这种自由的利益表达在合法性需求的压力下必然要求政府高效的政治回应,但对碎片化利益表达的高效回应明显忽略了有效性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利益整合与政策制定所需要的“政治时间”。

  (二)媒体时间与政治时间的矛盾

  网络媒体技术对民主政治发展的作用,当前的研究并不深入,大部分都是将网络技术作为利益表达的便利渠道来进行研究的,并没有注意到作为政治民主化从属工具的网络媒体有着自己的发展逻辑和特征。网络媒体最大的价值在于其“新鲜感”,也就是时效性。这种价值导向在市场化原则的运作之下需要具备的条件就是第一时间将人们关注的事实呈现出来,这个过程所消耗的时间就是所谓的“媒体时间”。媒体时间的长短固然与许多因素有关,但与传播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从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到现在的网络媒体,这种传播技术的进步为最大限度地缩短媒体时间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尽管媒体时间也包括了一些“思考与选择”[8],但这种思考与选择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引起人们的关注,对类似于社会的伦理、道德与责任思考甚少。基于这样考虑所消耗的时间与政治过程的利益综合所需要的时间有天壤之别。所谓的“政治时间”是指政治过程所需要的基本时间,文中主要指的是利益综合和政策制定两部分所花费的时间。这部分时间之所以耗时较长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上述两个过程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来考虑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需要,既要满足社会的利益诉求,又要从更加宏观和长远的视角结合国家的发展战略来考虑。此外,需要在公共政策制定与选择时进行权衡比较,因为公共资源通常是有限的,必须根据当前的实际需要进行政策的优先排序,这样才能保证最大限度、最有效地利用公共资源。二是由于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在政治过程中的现实运用,对政党与政府原有的利益表达、整合渠道形成了巨大的挑战,新的利益表达与整合渠道不管是在技术层面还是在经验管理层面都明显不足,对网络时代社会利益表达的回应表现出了明显的滞后性。正是这一矛盾的存在,使得我国在网络时代的政治民主化初期很难在有效性与回应性两个方面同时提升政治合法性。

  (三)政治逻辑与媒体逻辑的差异

  政治逻辑与媒体逻辑的关系究竟是包含、依附、还是决定与被决定是解决政治合法性两个维度在网络媒体时代的核心矛盾的关键所在。政治逻辑的核心是有效性与回应性,而媒体逻辑的核心原则是时效性与新颖性。本来两套不太相关的逻辑由于民主政治的发展在网络时代发生了关联。这就是网络时代的民主政治将以网络媒体为载体的利益表达也纳入了分析范围,结果使政治逻辑与媒体逻辑在利益表达这一政治参与的重要环节产生了交集,各自领域的发展逻辑开始向对方扩展,这是造成网络时代有效性与回应性之间的张力的一个基本原因。社会的利益表达是任何一个现代民主国家政治过程的首要环节,不论是从学术的角度还是现实政治的角度来看都是一个政治问题,毫无疑问应该遵循政治的逻辑。这里需要讨论的关键问题是,网络媒体作为现代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影响因素无疑应该是从属性的,应该从属于国家的政治过程,但问题在于网络媒体时代的来临使这一从属变量发生了巨大变化,并逐渐成为影响政治合法性重要因素——政治回应性的关键条件。这种情况下仅仅将媒体逻辑依附于政治逻辑显然出现了致命缺陷。对网络时代政治合法性的研究,必须将网络媒体作为一个重要的条件变量来看待,进一步研究在网络媒体条件下有效性与合法性的关系。关于媒体与政治的关系,在上世纪李普曼已经做出了一定的解释,认为新闻无法承担解释社会的责任。“如果要让报纸承担对整个人类生活进行解释的责任,以使每个成年人都对每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产生一种见解,那它们就显得很脆弱,它们必定是脆弱的,在能够想象到的未来,它们将继续是脆弱的。”[8](p258)尽管当时并没有网络媒体,但对同属于媒体的报纸的评论也提供了有价值的建议。另一个原因是网络媒体时代的到来还改变了政策议程的设置模式。由于网络的技术便利与社会自主性的不断增强,当前的议程设置模式已经不再是自上而下的完全由政府主导的议程设置,出现了两种新的议程设置模式即“媒体议程-公众议程-政府议程”和“公众议程-媒体议程-政府议程”。这种自下而上的议程设置模式不仅仅体现了社会力量的成长与民主政治的进步,更重要的是对回应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来在我国多地普遍出现的抵制PX项目事件就体现了媒体议程与公众议程在公共政策形成与选择方面的主导作用。这种议程设置模式的变化对政治逻辑与媒体逻辑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公众利用这些来自媒介的显要性线索去组织他们自己的议程,并决定哪些是最重要的议题。时间长了,新闻报道中强调的议题就成为公众认为最重要的议题。新闻媒介的议程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公众的议程。换句话说,新闻媒介设置了公众议程。”[9](p2)网络时代议程设置模式[9]的好处是与前网络时代相比增强了回应,但碎片化的、直接化的利益表达不仅对政治回应形成巨大的压力,也违背了政治时间对有效性的基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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