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
从本文提供的分析框架出发,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对户籍改革的几点结论:
(1)从本体与嵌入两种不同视角分析,可以把户籍改革区分为本体的改革和作为嵌入制度的改革。前者使户籍制度发生本体变革,甚至消亡;后者不会影响到户籍制度本体变革,但一定程度上会削弱户籍制度在整个制度系统中的影响力。
(2)户籍制度的功能决定了它是一种具有广泛性的嵌入制度,因此户籍制度本体改革容易引起被嵌入制度相关功能的缺失,这就要求制度改革者实施被嵌入制度的补全措施。
(3)补全措施必须是一种带有公平性原则的措施,否则将无法达到户籍改革的初衷,甚至会形成新的歧视与不公正,正如有的地区虽然法律上取消了城乡二元的户籍划分,但同时又用居住年限、有无房产、有无固定工作、有无文凭学历等苛刻条件来限制城乡人口流动,这其实只是去除了户口的名,而没有消除实质上的城乡区别。
(4)从被嵌入制度中剥离户籍制度的嵌入,只能是消除户籍因素为其带来的问题,却不能解决全部矛盾,因为其本身的派生制度也可能同样存在问题,这就要求兼顾完善其本身的派生制度。
(此文已发表于《长白学刊》2014年第4期)
参考文献:
- 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
- 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周黎安等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6年。
- 王清:《利益分化与制度变迁——当代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 张旭昆:《制度系统的关联性特征》,《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 张旭昆:《制度系统的结构分析》,《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2年第6期。
- 潘旭明:《组织间的合作关系:基于嵌入关系的视角》,《经济学家》2008年第2期。
- 王海光:《当代户籍制度形成与沿革的宏观分析》,《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4期。
- 姚秀兰:《论中国户籍制度演变与改革》,《法学》,2004年第5期。
- 董辅礽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上,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9年,第398页。
- 陆益龙:《户口一元化改革:对四川市试点改革经验的调查》,《江海学刊》2009年第1期。
- 赵曼、刘鑫宏:《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的制度安排》,《经济管理》,2009年8月第8期。
作者介绍:
程同顺:1969年生,山西闻喜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和中国农村政治。
魏宇明:1990年生,甘肃天水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2012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农村政治。
邮箱:nk2000@nankai.edu.cn,手机:13820625152,
通信地址:300071,天津市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①]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225页。
[②]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周黎安等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6年,第11页。
[③]王清:《利益分化与制度变迁——当代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7-28页。
[④]张旭昆:《制度系统的关联性特征》,《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张旭昆:《制度系统的结构分析》,《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2年第6期。
[⑤]张旭昆:《制度系统的结构分析》,《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2年第6期。
[⑥]潘旭明:《组织间的合作关系:基于嵌入关系的视角》,《经济学家》,2008年第2期。
[⑦]王清:《利益分化与制度变迁——当代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第35页。
[⑧]王海光:《当代户籍制度形成与沿革的宏观分析》,《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4期。
[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O条,第2款。
[⑩]王海光:《当代户籍制度形成与沿革的宏观分析》,《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4期。
[11]姚秀兰:《论中国户籍制度演变与改革》,《法学》,2004年第5期。
[12]董辅礽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上),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9年,第398页。
[13]陆益龙:《户口一元化改革:对四川市试点改革经验的调查》,《江海学刊》,2009年第1期。
[14]王海光: 《当代户籍制度形成与沿革的宏观分析》,《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4期。
[15]赵曼、刘鑫宏:《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的制度安排》,《经济管理》,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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