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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孟女士   提问时间: 2013-03-06 14:37
 标题:婚后买房,所有房款都是一方承担,若离婚怎么分配
内容:

    我哥哥在天津工作了十几年,前些年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自己还贷)并用这几年工资的积蓄首付买了一套私产房,,嫂子一直没有出去工作(有工作能力,但是不愿工作),无生活来源,买房的时候也没有出任何钱,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我哥哥怎么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不被分走呢?请律师帮帮我们,谢谢!

回复部门:财产问题   回复时间:2013-03-08 16:3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孟姓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婚姻法实行的是婚后财产共同制,即在对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婚后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条详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所以,离婚时该房产会平均分割。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张文达律师

2013年3月8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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