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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先生   提问时间: 2013-01-23 15:37
 标题:执行中止后,是否有时效?
内容:

    交通事故判决后,在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对方被执行人躲避,找不到人。 后法院做了执行中止。

    请问,执行中止后恢复执行是否有时效限制?

回复部门:交通事故   回复时间:2013-01-28 13:3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先生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并无时效限制的规定。如果涉及查封冻结扣押,有相应续封的问题。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马琳律师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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