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飞天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由于您没有在问题中说明该安置房的性质,在此我们无法判断该等安置房的转让是否受到限制。
2.就您所述的情况,邬某的妻弟为法律上的房屋权利人。购房合同是由您与邬某签订的,由于邬某为无权处分人,购房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风险。
3.由于是安置房(对购房人有条件限制),一般来讲,您的房子得先转移登记到邬某妻弟名下,再从邬某妻弟处转移到您的名下,建议您先与邬某和妻弟共同协商,只有与邬某妻弟补签相关购房协议和手续后,您才能办理产权证。
4.如果三方协商不成,您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诉讼寻求救济,如果您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存在败诉的风险,您可以要求邬某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如果邬某妻弟主张房屋所有权,要求您腾房,法院有可能判决要求您退出房屋。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厉永刚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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