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的,买的华宇春江花月的房子,去年开始装修,因为楼层较高,为了保暖和儿童安全需要我们在阳台装了无框窗(全透明,尤其是在高楼层没有任何外观影响),在装修验收的时候物管竟然以影响房屋外观为由扣留了我们的装修押金,多次协商无果,请问,物业是否有权利因为此原因扣留我的装修押金?? 更过分的事,他们竟然以拖欠物管费为由在未经电力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我家里的电给断了。我是否应该报警?
尊敬的young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装修押金问题。您需要看与物业公司达成的装修协议相关约定。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装修协议的相关约定,物业公司有权扣留您的押金,否则物业公司应当返还。 2.关于停电问题。根据我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因此物业公司无权断电,您可以向相关电力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正常供电。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厉永刚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