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母亲与2012年7月份被车撞到,手腕处骨折并有内固定,肇事方全责,目前手部恢复的还是不好,由于一次手术时心脏不好差点中断手术就不打算做二次手术了,我们要上诉的话,怎么操作,都需要注意哪些,是按停止调解书的时间算一年之内起诉么?肇事司机是外地人,开的是公司的车,但是在周末出的事。能申请10级伤残
尊敬的张圆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了解,您对法院出具的交通事故调解书数额不满意,希望对调解书进行上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是针对一审裁定和判决的,当事人不能对调解书提起上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若您母亲与对方的调解书内容存在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可向法院可申请再审。 谢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厉永刚律师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