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政府网站上看见一个全国人大的新闻发布会,解释的和我这种情况差不多应该对我是个有力的证据。请问我如果把它打印下来附上网址提交法院,法院会采纳吗?请指点一下如何作被采纳的几率会大些 谢谢
尊敬的刘超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证据是指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若新闻发布会的解释不能证明案件的事实,则不能做为证据使用。
我国民事审判依据是以法律为依据,故新闻发布会的解释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但您可在法庭辩论阶段作为支撑您论点的材料。
谢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历永刚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