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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凯柏 提问时间: 2013-02-26 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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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的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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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的小货车在帮一个修理厂送修理过的发动机时被煤矿上扣了,我报警了,警察调解了,未果。交予法院经济厅也无果,只好起诉到人民法院,2012年9月17的事到现在还没一点消息,委托了律师,眼看天热了,要跑车了,我很着急。盼望您们能给一点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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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2013-02-27 19:02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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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凯柏 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货车被无故被扣押,侵犯了您的财产权益,属于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根据物权法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故您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历永刚律师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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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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