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清问一下,我在厂里上班,工资被拖欠了两年该通过什么步骤讨回?虽然只有两个月但也是自己辛苦挣的。具体经过是这样:最开始在厂里上班【暂且称为A厂吧】。由于何老板经营不善,致A厂面临刀倒闭于是将A厂股份转给黄老板。黄老板出了一个公告并向我们承诺将把老何所欠的3个月工资发给我们。我们也就跟随黄老板来到了他开的 B厂。最开始黄老板也信守承诺,给了一 个月 的 工资给我们。后来就开始推时间了,一年推一年。这都已经两年了。本来还抱着希望以为他年初会发,结果昨天开会时,他又说年底一定发。我们对他的行为已经完全失去信心了。迫不得已。我们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希望您能给我们一点意见。我们要怎样才捍卫自己的权利呢?【我们有三四个人是和我 同样的遭遇】
尊敬的刘国洪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鉴于以上法律规定,您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您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厂给付工资。
如果A厂的情况符合上述刑法规定的,您也可以向相应的侦查部门进行报案。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历永刚律师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