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广杰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买卖驾驶证触犯了我国刑法,且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方还可能触犯了诈骗罪。建议您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故您的行为虽未构成犯罪,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为了您交通出行的安全,请您合法考取相应的资格凭证。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历永刚律师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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