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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羽   提问时间: 2013-02-25 17:26
 标题:求助律师帮忙解决物业垄断问题。
内容:

    您好,

    我是津南欣悦佳园小区的业主,入住2年,近期安装宽带网络,才发现物业只提供了一个叫做吉安网络的小宽带办理,其他一律没有引进线路。这个小宽带收费高附加条件多服务还不能保证,作为业主我们感觉很不合理。与物业和管理单位等部门交涉,也找种种理由推脱,如网络商谈不妥,没有预装线路等。具体原因又不告知。还要求业主委员会与他们进行协商,可是入住2年来,我们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个人住户,我们也无法担当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大任和后续工作。着急安装宽带工作上网,又不想被垄断宽带绑架,急急急!您作为律师能帮帮忙给些建议吗?我们应该找谁解决问题。谢谢

回复部门:房地产   回复时间:2013-02-27 18:5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羽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另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就上述情况向工商局进行投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厉永刚律师

2013年2月27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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