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婚前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买房,首付是他父母出资有购买票据等。
我俩结婚后由于我工资较高,我俩商量将房产加上我的名字。问题如下
1、如加上我的名字是否有实际的经济利益区别,是不是首付是谁还是谁的,还是依照房产证2个人的名字均分。
2、如加上我的名字,是不是婚后婚前是谁还贷还是给谁,我只分得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在房本中加名字时房管局会问您双方对房子的持有份额,您们双方协商后,房管局会以您们提出的份额为您们登记。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胡明律师
2013年2月28日